港府擬推社區護士診所 護專冀修例爭藥物處方權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8/06 22:40

最後更新: 2017/08/0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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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人口老化及長期病患增,令公院超負荷;據了解,今屆政府擬加重護士在基層醫療角色,倡於社區設護士診所,並構思加強醫社合作,於老人中心或院舍設常駐護士,以減少長者入院。港府明日將會晤香港護理專科學院,就施政報告諮詢意見。

護專認同有關方向,指可效英澳立法賦予護士有藥物處方權;然而醫學會有保留,擔心如未解決醫護人手荒,難以發展有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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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10月將公布首份施政報告,她早前透露將集中處理基層醫療、加強預防性及教育工作,從根本解決問題。據了解,港府擬加強護士於基層醫療角色,除加強現時醫管局內的護士診所外,亦計劃於社區加推護士診所。

據悉,港府認為現時市民健康有問題,動輒到急症室或醫院,隨着人口老化,公院超負荷情況會愈來愈嚴重,構思透過社區護士診所,為病人做量血壓等健康評估,需要時才轉介醫生,減輕醫生壓力及急症室負擔。而海外已推護士診所,為病人提供健康建議,甚至有權開藥,而香港護士受訓時亦有藥劑訓練,且懂得進行初步醫療診斷。

另外,據知港府亦正為護士專業化展開工作,包括立法將護理專科學院定為法定團體等。消息指,港府明日將與護理專科學院會面,就施政報告收集意見。

香港護理專科學院院長黃金月認為,港府有關方向正確,護士診所不單可於社區提供健康評估、介入等直接護理,亦可作個案管理,為有需要者轉介予合適醫生或醫護跟進,並為照顧者提供訓練。部分地區長者中心已設護士診所,惟僅着重社區護理、忽略健康管理,亦未如醫管局護士診所有公院系統支援,形容「未打通脈絡」。

她建議食衞局及勞福局需協作,為社區護士診所建立連繫平台及提供政策支援;亦應立法將護專定為法定機構,令社區護士診所有例可管。

她補充,英澳等地護士如接受藥劑訓練及考試後可處方藥物,惟本港護士未有藥物處方權,如要推護士診所或需修例,讓護士可於診所內向病人開藥。

開設私營護士診所的護專創院院長林崇綏亦稱,護士有診斷能力,可處理市民亞健康問題及做預防工作,但發展護士診所需很多正式配套,包括現時護士未能處方藥物,亦令護士診所發展有掣肘:「如有法例支援,就可做得更多。」

她又認為現時有不少退休護士,可藉培訓重新吸納開診所,相信可更有效調配人手資源,不會分薄人手;而護士會按病人情況,有需要會轉介醫生跟進,不存在搶生意,各醫療界別可配合基層醫療發展。

香港醫學會基層醫療專責小組聯席主席陳念德回應稱,歡迎不同醫護界別於基層醫療提供協助,但認為按現時公院護士人手不足下,暫未到達推動獨立護士診所階段,認為當局需與各持份者商討︰「護士可為病人分流,轉介予醫生,但最終都需由醫生拍板斷症。」

對於開放護士處方權,他擔心護士無足夠時間於工時以外再受訓練,又指護士受訓時僅接受基本藥物及人體知識訓練,如何斷症及開藥最終需由醫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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