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榮女婿向已清盤耀榮娛樂製作費365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8/07 13:19

最後更新: 2017/08/07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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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演唱會之父」張耀榮生前成立的耀榮娛樂有限公司,2014年被女婿鄧偉業以債權人身份入稟申請清盤,公司亦已正式被頒令清盤,鄧日前再度入稟高等法院向耀榮娛樂興訟,指公司違反信託責任,未有歸還代為從演唱會主辦單位收取的約365萬元製作費,要求法庭頒令公司歸還款項及向鄧交代帳目。

原告鄧偉業,為張耀榮女兒張麗芳的丈夫;答辯人耀榮娛樂有限公司。原告於入稟狀中指,雙方於2013至2014年間合作籌辦多個演唱會,包括SHINee Festival Tour in Hong Kong 2014及容祖兒演唱會2013等,原告就6個演唱會共支付510萬元製作費。

根據雙方合約協議,答辯人需負責向主辦單位收取費用,並向原告歸還已支付的製作費,惟答辯人違反協議,原告因此入稟要求法庭聲明,被告只是以信託形式代為保管有關款項,並下令答辯人歸還365萬元製作費及交代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