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理準備明日被判即時監禁 黃之鋒籲港人勿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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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8/16 11:03

最後更新: 2017/08/1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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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律政司就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主席羅冠聰與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3人,衝擊公民廣場案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監禁,高等法院將於明天(17日)判刑。黃之鋒今早(16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對於明日宣判的衝擊公民廣場案,已有心理準備自己要即時監禁,一旦入獄,會在獄中完成學業。

黃之鋒指,要好好思考為何法庭今年開始,很強調阻嚇同樣事情再次發生,過去甚少聽聞有這個觀點,相信日後會有愈來愈多年青人送去監倉。但他認爲:

既然明日要入去坐監和已經在坐監的年輕人都未放棄,香港人不用這麽早放棄。

出席同一電台節目的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表示,對於昨日(15日)上訴庭的判刑感到難過,認爲法宫判刑時刻意不理解周邊全面情況及前因後果,只着眼看當刻的行動而作出判決,相信今次是一宗具標誌性的案件,重新為社會運動刑期訂出標準,對未來的政治參與活動影響巨大。

黃之鋒昨晚亦在Facebook專頁發貼,呼籲朋友今晚到公民廣場一聚,

否則週四(17日)下午判刑過後,大概也要在2018年才可再見。

13名男女反對新界東北發展工程撥款,在2014年立法會審議撥款時衝擊立法會大樓,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原被判社會服務令,但律政司上訴後,法庭昨裁定律政司覆核得直,改判各被告監禁8至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