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年接19宗虛報地址投訴 獲派學位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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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8/21 13:30

最後更新: 2020/05/18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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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媽媽群組流傳指,兒子利用其出租的單位申請心儀校網,結果被教育局抽查,局方指家長所報的地址非恒常主要居所,結果取消其兒子所獲派的小一學位。

雖然有關的WhatsApp流傳,不知是真是假,TOPick向教育局查詢,局方回應指,截至今年7月底,共有19宗虛報住址的投訴個案。

教育局回覆稱,倘若家長被發現向教育局提供虛假住址以獲取學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學申請將會作廢,獲派的學位亦會被取消。

「統一派位」是不少家長的戰場,其中九龍塘41校網及中西區11校網「戰況」較為激烈,過往有家長群組流傳指,有家長利用親友的地址申報,但教育局在例行抽查中,會派人到所報的地址查問屋苑管理員,或登門做家訪,結果被取消獲派的學位。

各位家長如打算替子女報讀新學年小一,報名時需準備甚麼文件?教育局有甚麼查核機制防止家長虛報地址?

居住地址於派位機制中的重要性

據教育局資料所指,現時「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分為兩個階段,包括「自行分配學位」及「統一派位」兩個階段。

「自行分配學位」會派出全港學位的50%,家長可不受校網限制,向任何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申請入讀。

「統一派位」即俗稱「大抽獎」,包含甲部和乙部,會派出其餘的50%學額。甲部佔統一派位學額的10%,申請不受校網所限制的申請,家長可填寫不多於三所小學。乙部則佔其餘90%學額,申請人只能根據家庭住址所屬的校網,按志願填寫校網內的學校排列次序。

換言之,統一派位結果相對自行分配學位來說,較受校網所限制。如發現家長虛報住址,申請人參加「自行分配學位」的資格將會被取消,他只能在「統一派位」階段根據其真實地址所屬的學校網獲分配學位 。

小一派位認可住址證明

曾有家長接受TOPick訪問時表示為兒子申請小一時,因教育局規定只接受水電煤氣等帳單的住址證明﹑銀行月結單、稅單,甚至立法會投票通知書都不接受,最終要到民政事務處宣誓。

教育局指申請人的地址是指申請人的唯一或主要居所。綜合此個案及教育局資料,總括以下認可和不認可住址證明:

  • 認可住址證明:

已蓋釐印租約﹑差餉單﹑公屋租約﹑水﹑電﹑煤氣費單﹑住宅電話或寬頻收費單

  • 不受認可證明:

銀行信件﹑法庭傳票﹑稅單﹑立法會投票通知書

教育局防止家長虛報地址措施

教育局回覆指,所有申請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的家長,均須在申請表上作出聲明,確認表格內的資料全屬正確無訛。當局設有查核機制,確認申請兒童是否屬於所填報的校網,並已加強有關的抽查工作,亦鼓勵市民利用學位分配組的熱線電話(2832 7700)舉報懷疑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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