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校長陳章萍被罷免 風波裏的校長罕有被罷免收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8/18 18:46

最後更新: 2017/08/18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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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興德學校被指有影子學生及管治不當,風波發酵近2周,校董會終於今日(18日)順利召開會議,以大比數通過罷免校長陳章萍,即時生效。陳章萍已被興德學校罷免,她能否再做校長,還視乎教育局會取消陳章萍註冊成為教員,若教員資格被取消,則意味她永久不能再當校長。

TOPick翻查紀錄,過往也曾發生校監或校長捲入風波,最後要自動離職的例子。

  • 2009年 臻美事件

位於油塘的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於2001年創辦該校的梁淑貞,起初擔任學校的創校校長,其後轉任校監。2009年,梁淑貞被揭涉騙學生家長數十萬元,且校政及財政混亂,局方要求辦學團體交出辦學權,其後辦學團體主動放棄,教育局花約1個月時間對外招標,最後由旅港福建商會教育基金接棒,改名福建中學附屬學校。

梁淑貞其後被控詐騙一名家長借貸20萬元,被判監15個月。2014年,政府公布將梁淑貞從2008年獲頒授榮譽勳章的名單中剔除。

梁淑貞(資料圖片)

  • 2008年 田家炳小學事件

被喻為「狀元小學」的仁愛堂田家炳小學的前校長蘇有恆於2007年被控以非禮罪,指於2000年至2006年期間,非禮校內最少4名女教師。蘇隨即被校方停職,至同年4月中,蘇主動辭職。

蘇於2008年被被裁定10項非禮罪罪名成立,判囚12周。他其後上訴至高等法院並獲發還重審,但仍被判罪成。至2010年,他第2次上訴,稱事件涉及校內權力鬥爭,各事主有夾口供之嫌,不應將多宗非禮事件合併一同審理。結果他上訴得直,獲判無罪。

2009年9月,蘇再次被起訴,指其將總值約25萬元的學校工程外判予其胞弟擁有的公司,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詐騙。裁判官雖然認為事件中有人嚴重違規,但由於未能證明事件蘇操控事件或知情,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判處罪名不成立。

蘇有恆(資料圖片)

  • 1977年 金禧中學事件

1977年2月,3名來自寶血會金禧中學的教師到廉政公署報案,投訴校方涉嫌扣押職工薪金,及將售買學生用品所得的利益後,涉款25萬元全數撥歸辦學團體寶血會的戶口。

事後相關教師與時任校長梁潔芬修女會面時,校長承認部分資料真確,但以校方要還債為由希望教師體諒。至4月中,校長向校董會請辭,校董會安排另一名修女蕭麗芳暫代校長,並稱已向當時的教育司署(即現時的教育局)審核全盤帳目。當學生要求校方解釋財政問題時,卻遭拒絕。

至6月,校方於教師的新合約中附上守則加強校長的權力,只要教師不遵守規定,校董會有權給予適當的通知後,將其解僱。教師要求修改條文,但遭拒絕,學生得悉事件後,一度發起罷課靜坐。最終教師因臨近考試,為免影響學生學業而簽署新合約。

至暑假期間,寶血會宣布放棄金禧中學的辦學權,由另一個辦學團體「主教府」接手,但新校長上任後,新學年的校內行政及財政混亂持續。該校師生更曾到中區港督府及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府示威靜坐及露宿。事件擾攘近1個學年後,政府才以學生學業受阻為由,宣布停辦金禧中學,原址改辦德蘭中學,校內人手編制維持不變。

而最初引致校政風波的梁潔芬修女於1978年因涉嫌貪污入獄,寶血會需向學校交還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