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卡周日襲港掛8號波 外傭留家要補假或補水?
發布時間: 2017/08/27 09:02
最後更新: 2017/08/27 14:02
天文台於今日(27日)上午5時10分改發8號烈風或暴風信號,受強烈熱帶風暴帕卡相關雨帶影響,本港有狂風驟雨,適逢周日是不少外傭每周一天的放假日子,WhatsApp已流傳訊息,呼籲僱主勸外傭勿外出,否則萬一遇事,僱主有可能要負責。究竟外傭打風留家沒外出,是當外傭有放假或無放假呢?僱主要否另提供一天補假或補水呢?
WhatsApp昨晚(26日)開始流傳:「各位有請工人姐姐的老友們,溫馨提示,如果姐姐明天(27日)放假又撞正8號,她係有權出去,但萬一有事,僱主係有機會負責任的,所以大家勸下叫姐姐留在家中安全些!」
其實過去打風遇着周日外傭放假,已有不少有僱主在fb群組發問,疑惑是否需要另外補假?僱主皆有不同解讀,有人直言「你放假果日打風老細都冇補假啦」、「佢地都唔使出門口返工,都冇返工嘅危險,點解要唔做嘢?」
TOPick綜合《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下稱《指南》)及《僱傭條例》,並綜合勞工處的意見,得出外傭僱主在颱風天必須知道的4件事:
1. 「風假」並非法定假期
根據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在黑色暴雨警告、八號風球、九號或十號颱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不過,因惡劣天氣而產生的「風假」,其實並非「法定假期」,故部份行業,仍需要緊守崗位,惟僱主要向僱員發出清晰指引。
2. 如颱風天遇著正常工作日 僱主毋須為此補假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適用於從外國聘用的家庭傭工),外籍傭工的工作地點為僱主家中,假設該僱工的協議工作日,為周一至周五,並適逢颱風日,對方需如常工作,在法例下,僱主毋須為此向外傭作出補假、又或提供額外工資。
3. 如颱風天遇著休息日 外傭可自由選擇留家或外出
《僱傭條例》規定,外籍家庭傭工每周應有1天休息日。外傭可自行決定如何利用她的休息日,即使當日天氣惡劣,她仍有權外出。如對方選擇留在家中,僱主不得要求她在休息日工作,否則即屬違法。
4. 如外傭在颱風天受傷 僱主需支付醫療費用
根據《指南》第5章,當傭工患病或受傷,無論是否因受僱而引致,僱主都必須向傭工提供免費的醫療,包括門診、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因此,如外傭在休息日受傷,僱主亦需負責,支付醫療費用。
僱主們若仍有疑問,可致電勞工處熱線2717 177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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