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認錯判形勢:某程度上是咎由自取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8/28 11:11

最後更新: 2017/08/2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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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商台

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就宣誓風波被褫奪議員資格案,終審法院上周拒絕向兩人批出上訴許可,梁頌恆今早(28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對此感到失望和震驚,承認自己錯判形勢,以爲政府仍會尊重立法機關的獨立性和民選議員, 也過份高估司法制度給予的保護。

他認爲,終審法院迴避人大釋法是否有追溯力,也放棄運用演繹釋法內容的權力,做法令人震驚,但指自己當初選擇從政是「出得來行,遲早要還」,承認有關裁決某程度上是咎由自取。

而同場的游蕙禎表示,當初提出的上訴許可,是因爲法院過於狹隘詮釋宣誓及聲明條例,質疑不同政治光譜的人能否受到保障進入議會。她指出,中共底線不斷移動,只要有人挑戰中央政府權威或管治威信,便會被打擊。她不認爲自己在事件中做錯,重申宣誓時提及「支那」,並非要侮辱任何人或文化。

至於會否參與補選,游蕙禎指終審法院拒絕宣誓案的上訴許可後,二人均不會考慮參與立法會補選。她解釋,補選是因爲他們的議席出缺,若她再參選,則表示政府入稟取消議員的做法正確。被問到是否擔心再參選會落敗,游蕙禎稱真正的輸是放棄政治原則,強調不會迎合政府,否則便對不起選民和自己。

對於立法會要求二人交還由去年10月1日起議員酬金等每人共93萬元的款項,梁頌恆表示,暫時看不到立法會追討他和游蕙禎薪津的法理依據,也沒有需要主動提出司法覆核,歡迎立法會向他們發出律師信。

面對議員資格案的訟費負擔,梁頌恆坦言,不會透過籌款處理有關訟費,若市民有心,應支持政治犯和良心犯,但承認在終審法院拒絕上訴許可後,在體制外繼續地區工作,需募捐籌集資金。游蕙禎亦指,目前的財政狀況未必能負擔地區工作,但現時會作詳細策劃,待收入穩定後再進行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