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石油氣招標引入競爭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9/01 17:21

最後更新: 2017/09/0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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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現時全港有15個公共租住屋邨設有中央石油氣供應系統,去年遭競委會質疑現行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的續約安排缺乏競爭。競委會遂建議房委會以石油氣價格作為批出合約的因素,引入競爭,價低者得。

房委會最新決定在有關合約屆滿後,引入新的招標安排,在擬議合約中加入條款,規定供應商必須每年向住宅租戶提供免費爐具檢查服務,並建議在招標安排中訂明投標者須豁免收取住宅租戶最低收費,而由此所引致的任何費用則會由房委會承擔,至於用戶石油氣價格則保留現有合約規定,即不得收取高於市價的收費價格。

至於以石油氣價格作為甄選中標者的基礎是否可行,房委會研究後指,這做法下石油氣價格或低於或高於市價,不能排除後者的可能性,故建議房委會應以標金的方式來承擔投標價高低的情況。

現時有6個公共租住屋邨的現有石油氣供應合約已屆滿或將於今年屆滿,當中華富(二)邨及雅寧苑的供氣系統不涉及租置計劃屋邨或居屋屋苑,建議以組合的方式先為華富(二)邨及雅寧苑的石油氣供應合約先安排招標,作為試驗,考量了上述兩屋邨招標經驗後,再考慮在其他屋邨或屋苑實施的適當方式。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批評,房委會堅持以俗稱合約標金的補價金額作為決定批出合約的因素,而非向居民收取的石油氣價格作為因素,令居民根本難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