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縱火案5傷者家屬索償被拒  向議員求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9/18 12:00

最後更新: 2017/09/18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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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0日發生的港鐵縱火案,導致10多人受傷,涉嫌縱火的男子最終因三級燒傷留醫逾3個月後不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表示,接獲其中5名傷者及家屬求助,指港鐵及港鐵購買的第三者保險,拒絕傷者的索償。

鄺俊宇指出,有傷者在今年3月,接觸港鐵提出索償,港鐵將索償個案轉介至保險公司,其後保險公司委託公證行回覆傷者指出,因事件是由縱火造成,而港鐵已迅速、有序處理事件,並沒有任何責任,因而拒絕賠償。又著傷者向社署申請基金,形容是「將傷者人球咁踢」。

他表示,有傷者至今不能站立逾1分鐘,指港鐵處理手法如向傷者傷口灑鹽,認為港鐵不止一次發生縱火案,有責任改善跟進事故處理工作,但今年2月再有縱火案時,仍導致有死傷,批評港鐵只作公關手段,過程中沒有理會傷者,及將事件推給公證行處理,他要求港鐵就事件負責,又促請政府檢討現時涉及港鐵意外的賠償機制。

在意外發生後,港鐵主席馬時亨曾表示港鐵本身也是受害者;事後港鐵與東華三院發起募捐,一共籌得247.5萬元、而港鐵公司及員工共捐出港幣200萬元支援留院傷者;港鐵當時表示,善款將參考專業醫療意見、按留院時間作基礎,全數分發予同意接收善款的受傷乘客,料留院少於1星期傷者可獲7.5萬元、留院1星期至1個月的傷者可獲15萬元、留院1個月或以上的傷者可分30萬元。

今年2月10日發生的港鐵縱火案,導致10多人受傷。(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