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李峰琦獲判240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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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9/21 16:31

最後更新: 2017/09/2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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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港大校委會於去年1月26日遭港大學生圍堵,經審訊後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23歲)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成,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21歲)則被裁定阻礙校委紀文鳳的救護車離開,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成,馮早前另承認刑事損壞玻璃門及強行進入港大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兩罪。

裁判官今早聽取求情後,押後於下午判刑指,裁判官接納被告沒有預謀,考慮兩人事後的態度,接納兩人對就所犯的罪行有真誠悔意,以及沒有犯罪紀錄等,認為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最終分別判處馮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李則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