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一商業大廈通風系統噪音超標判罰2萬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9/21 16:53

最後更新: 2017/09/21 16:53

分享:

分享: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環保署去年底接獲投訴,指旺角洗衣街一幢商業大廈發出噪音,滋擾附近居民;經噪音評估後證實大廈通風系統於夜間發出噪音超出規定達11分貝。

署方向有關大廈業主暨物管公司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要求採取有效措施減低噪音。惟物管公司其後於通風系統周邊加上圍板及更換零件,未能符合通知書規定,把噪音減至法定水平。

環保署遂作出檢控,要求業主暨物業管理公司盡快跟進及採取有效措施消減過量噪音,否則會再被檢控。
該大廈業主暨物業管理公司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判罰款2萬元。

署方提醒,各工商業處所的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須遵守《噪音管制條例》,確保通風系統及機動裝置運作正常,不會發出過量噪音,否則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再犯可處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