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申司法覆核許可 李柱銘指回歸以來最重要憲法挑戰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9/22 12:31

最後更新: 2017/09/22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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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高鐵一地兩檢爭議先後引發多宗司法覆核,法庭今一併審理4宗覆核許可申請。代表長洲居民郭卓堅及社工呂智恆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今陳詞時指,本案將會是香港回歸以來最重要的憲法挑戰。

李柱銘今陳詞指,一地兩檢方案將香港某個區域劃為由內地法律管轄的地方,政府並多次表明這個引起社會最強烈反對的方案是唯一方案,並無討論空間,社會只可就方案細節作出爭論,但此方案完全違反《基本法》。李解釋,在一地兩檢方案下,若在涉案範圍發生任何爭議,相關人士將會被帶返內地接受調查,亦會根據內地法律受審,這正正使香港人完全失去《基本法》賦予的保障,倘涉案人士被判死刑,便會造成香港人遭處決的情況。李質疑,為了政府口中的方便、省時、增加就業機會,香港人需付上什麼代價。

李又指出政府一方認為本覆核申請是言之尚早,市民應待整個方案完全推行後才考慮是否需作出投訴,但李質疑倘方案完全落實,香港法庭對涉案的範圍已失去管轄權,李批評政府是為了使方案不違反《基本法》,便將《基本法》完全抽離。李指出,根據《基本法》第16至19條,香港擁有高度自治,但一地兩檢方案正正是減低香港的自治程度。

李續指,《中英聯合聲明》早已將內地法律排除於香港之外,而《基本法》第159條亦列明,任何《基本法》的修改,均不可與《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相違背,故在此情況下一地兩檢方案根本不可能合憲。李又批評,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內的政府官員均根據《基本法》宣誓就職,但他們卻剝奪了香港人所受的《基本法》保障,他們如何以細節修補這個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