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推「貨櫃屋」 社聯:傾向樓高4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9/24 17:45

最後更新: 2017/09/24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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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研推「貨櫃屋」,其中包括參考荷蘭「貨櫃屋」的模式,傾向樓高4層。

本港最新公屋輪候時間重返平均4.7年高峰,社聯繼早前宣布與政府合作推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後,另研究推出「貨櫃屋」,作為過渡性房屋。社聯行政總監蔡海偉指,傾向租用本身已是住宅用途的土地興建約4層高的「貨櫃屋」,以免花費大量時間於改劃土地所需的程序,社聯現已與數個發展商討論平價租用土地。

蔡海偉今(24日)出席無綫節目《講清講楚》訪問時指,曾視察市區及新界地,現傾向租用住宅用途的土地,附近有水電等基建。為免加裝升降機增加建築成本,「貨櫃屋」傾向樓高約4層。

社聯政策研究及倡議總主任(社會發展)黃子瑋今日(24日)出席港台《城市論壇》時則指,若政府願意配合,首選是閒置的官地。

社聯研推「貨櫃屋」,其中包括參考荷蘭「貨櫃屋」的模式,傾向樓高4層。

至於「社會房屋共享計劃」,黃子瑋透露,最新參加計劃的單位已增加至352個,料公益金所資助的5000萬元將用作復修500個單位,租客有機會不需支付任何裝修費。租期由2年至5年不等,社聯會因應租期作出不同程度的裝修。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尹兆堅出席同一場合時指,無論是推行組合屋或預製組合屋都需考慮土地、法例、建築用料及舒適度4方面,當中消防與建築等條列或有衝突之處,需預先處理。

尹兆堅又指,各種過渡性房屋只有「止咳」的作用,沒能真正解決已屆臨界點的本港房屋危機,政府應把握時間覓地建屋。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則指,「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的原意好,但他批評政府在當中只擔任牽頭的角色,應加強支援及資助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