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在天水圍首次採取行動充公違泊共享單車23架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9/28 16:27

最後更新: 2017/09/2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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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引入共享單車Gobee.Bike不足半年,出現違泊混亂情況。今晨10時,多個政府部門首次採取行動,將早前貼上違泊充公警告書的單車「執走」;元朗區議員李月民稱,當局共發出79張警告書,但只充公29架,當中23架為Gobee.Bike,他認為地政總署引用《土地(雜項條文)條例》過時,以致效用不大。

地政總署聯同食環署、民政事務處、警方及區議員,今晨一起進行清理行動,由食環署外判工人將違泊單車搬上環保斗清走。

李月民區議員指條文過時,法例不彰(相片由李月民區議員提供)

李月民稱,地政總署執法的街道,主要在天龍路、天葵路及天瑞路都是區內違泊單車的黑點,政總署在本月26日共發出79張警告書,單是天龍路有45張,但多架單車的警告書發現有「疑點」,如跌落地下、單車位置曾有移動、或貼的方式不同等,今日暫未能移走,當中有10至20架是Gobee.Bike;下次行動為10月12日,他認為勞民傷財,成效不彰。

食環署工人正將違泊單車移走(相片由李月民區議員提供)

他又指,違泊單車在天水圍區佔用8成路面,嚴重影響街坊出入;政府對共享單車服務沒有明確指引,營辦商沒有跟進情況,對市民投訴置若罔聞。他建議,將發出3日後才能採取充公行動縮短至12小時;另外,營辦商應責無旁貸檢討現行違泊情況,包括可硬性規定使用者需要停泊在認可的地方,否則營辦商會一直收取使用者租金,增加阻嚇性。

共享單車Gobee.Bike今年4月中引入香港,但先後曾出現多樣問題。如被惡意嚴重破壞、掉落城門河及扣錯錢等。

當局向違泊單車貼上警告書(相片由李月民區議員提供)

Gobee.Bike聯合創辦人及行政總裁Raphael Cohen回應被充公事件,表示Gobee.bike認真對待共享單車的停泊問題,有員工負責在每區管理豁下的共享單車,包括監察停泊情況及檢查有沒有單車墮河等,強調每日都會巡邏。

他指,Gobee.bike時常透過手機app與用戶溝通,教導他們應停泊於適當位置,歡迎公眾回報違泊問題。

他指該公司有與政府保持溝通,確保其經營合法,服務對市民有益,冀大眾繼續支持綠色科技,共同建設香港成為更健康、更智慧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