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秘書指租住物業毋須申報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0/04 17:44 最後更新: 2017/10/04 17:44 分享: 分享: 熱門 郭晉安 歐倩怡 逆天奇案2 超市大搜查 癌症殺手 新手爸媽 名校專區 高才通 到校服務 會員有獎 ▲ (梁偉榮攝) 前特首曾蔭權(72歲)涉收受利益案今續審。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今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在部份行政會議中,即使行政長官或涉利益衝突,但他仍需繼續主持會議,例如在討論增加長俸的會議上,曾蔭權曾經作出申報但毋須避席。 辯方又問及根據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的利益申報表上,租住物業是否毋須申報,黃同意說法。辯方又問及在商議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來易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申請廣播牌照的會議上,時任行政會議召集人的前特首梁振英有否申報其公司戴德梁行為深圳東海花園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黃回應指根據記錄是沒有申報。案件本周五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