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吳惠蘭相信批出廣播牌照時相關人士已申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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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10/13 13:34

最後更新: 2017/10/1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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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吳惠蘭(馮漢柱攝)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續審,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繼續出庭作供。控方問及於批出AM廣播牌照過程中,是否所有相關人士都已作利益申報,劉回應相信是,被問及行政長官是否香港政府中最具影響力的人,劉回應指憲法上確是這樣。劉又供稱她是直至新聞報導曝光後,始知道曾蔭權牽涉深圳東海花園單位。

辯方盤問劉時指出,廣播事務管理局是獨立機構以考慮牌照申請,劉同意說法,並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需研究廣管局的建議。劉又同意辯方所指,若行政長官決定摒棄行政會議大多數成員的取向,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需紀錄其原因。劉並同意辯方所指,政府向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易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批出AM廣播牌照之前,政府已多年沒有批發新牌照,社會上普遍取向是應該批出新牌照。

辯方又指出政府推出數碼廣播時是希望由市場主導,而雄濤的申請正正是促成了政府發展數碼廣播,而廣管局亦建議向雄濤發牌,劉同意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