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龕位投訴實錄 生前買入死後不獲上位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0/16 13:18

最後更新: 2017/10/1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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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翔攝

骨灰龕位近年供不應求,私營龕位價格亦不斷飈升。消委會今年首9個月,接獲7宗與骨灰龕位有關的投訴,主要涉及服務延誤,比上年同期減少1宗。

其中一宗,投訴人羅先生於2009年以4.58萬元,在一間禪寺為家人長輩購入一個骨灰龕位。今年初禪寺發聲明,指並非政府認可的骨灰龕場,亦無委託第三方出售龕位,為免違規決定停止開放龕場至另行通知。羅向禪寺查詢後,職員稱已不提供上位服務,請事主聯絡另一公司,但對方反應冷淡,無任何具體跟進行動。

羅先生遂向消委會求助,要求全數退款,會方曾聯絡禪寺及涉事公司,但兩者均無提供具體解決方案。事主表示會透過民事途徑追討

張先生的母親20年前8600元購入一個骨灰龕位,在母親死後,寺觀人員指單據上的名字和母親身份證上有別,拒絕讓事主領取骨灰龕位。張先生諮詢律師意見後,帶同母親身分證前往民政事務署宣誓,證明單據上的名字代表其母親,惟寺觀仍不接受,事主遂向消委會求助。

不過,寺廟拒絕說明投訴人要如何證實母親身份,亦無回答應如何才可領回龕位。消委會最終建議諮詢法律意見追討。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不能評論上述的個案有否涉及欺詐,但從過往投訴個案顯示,不少後輩都會為長輩預先購買龕位,至長輩過身後,因單據名稱與身分證名稱有出入,未能為他們拎取龕位,認為龕位的單據證明有草率之嫌。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如在《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生效前已購入龕位或正在供款,應向營辦商詳細查詢其申請牌照的計劃,查核該骨灰龕位是否符合所有相關法定規定。消費者買賣龕位時,應仔細閱讀及了解買賣協議中訂明的所有條款,需要時應諮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