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女清潔工共度歡樂時光 食環男巡察員加刑2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0/19 13:48

最後更新: 2017/10/19 13:48

分享:

分享:

(資料圖片)

食環署男巡察員涉包庇任職外判清潔公司工人的女友遲到早退達32天,致清潔公司向女友多發3,600元薪金,兩人早前就一項串謀詐騙罪被判囚半年,兩人不服上訴,法官今頒下判詞駁回上訴,並下令男巡察員加刑兩個月。

涉案男上訴人吳志強(57歲)及女上訴人袁冬冬(47歲)同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法官於判詞中指出,袁缺勤的32天中,有25天可說是跟吳一同進出香港,若說吳對於袁作假一事不知情,簡直是匪夷所思,而吳明顯是藉袁缺勤的時間一起共度歡樂時光。

法官強調本案並非道德審判,因為兩人的男女關係並非重點,但卻正正突顯吳的刑責,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忽略了吳在一定程度上「以權謀私」,又自己作為監察者的身分,包庇一個被監察的女性,鼓勵和支持袁有恃無恐,長期缺勤,吳未有被加控在公職中行為不當的罪名,實屬幸運。

法官認為吳的罪責較重,其判刑不應與袁相同,因為將吳的刑期增至8個月,而袁的刑期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