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周一至昨日一連4日於全港各區展開一連串的反非法勞工行動,搜查32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按摩店、商店、菜檔、辦公室、村屋、住宅單位及商業單位,共拘捕12名非法勞及5名涉案僱主。
被捕非法勞工年齡介乎20至48歲,當中4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亦有5名男子亦涉嫌管有及行使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及他人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介乎29歲至61歲。
處方指,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而所有旅客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