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羅冠聰下周二終院申請保釋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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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10/20 17:38

最後更新: 2017/10/2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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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主席羅冠聰與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3人,早前就重奪公民廣場案原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經律政司覆核判刑後被改判入獄6至8個月,3人早前已先後已表明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據了解,羅冠聰及黃之鋒兩人將於下周二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處理。

周永康就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判囚3周,緩刑1年,現被改判囚7個月,預計明年1月5日刑滿出獄。黃之鋒則就參與非法集結罪原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現被改判囚6個月,預計今年12月17日刑滿出獄。羅冠聰則就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現被改判囚8個月,預計明年1月25日刑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