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非法勞工被判入獄至少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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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10/23 16:44

最後更新: 2017/10/2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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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入境處今年7月25日聯同警方及勞工處進行「權能者行動」,於旺角一個排檔拘捕一名35歲持「行街紙」的岡比亞籍男子,當時正在整理排檔內的貨物及鐵枝,及後調查發現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另外,又於9月20日及10月17日進行「冠軍行動」期間,分別於屯門一座工業大廈內及中環一間商店內,拘捕3名29歲至33歲持行街紙的印度籍男子,被捕時分別正搬運貨物及售賣毛巾,及後調查亦指均為免遣返聲請人士。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案件仍於調查中。

被捕的4名非法勞工上周五於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分別被判監禁15至22個月2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