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判斷錯誤不等於貪污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0/27 13:39

最後更新: 2017/10/2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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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耀開攝)

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辯方資深大律師余承章今繼續結案陳詞。余指出於涉案的2010年至2012年間,整個政府均忙於處理五區公投、菲律賓人質事件等,余請陪審團思考,當時曾蔭權還可以花多少時間去拒絕一個從來沒有人提出反對的廣播牌照申請?余強調案中從無證據指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後來的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不應獲發牌。

余又指出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曾供稱,根據行會利益申報制度,行會秘書若發現有潛在利益衝突,會提醒行會成員需作申報,而黃更表明若行會成員支付租金租住單位,這是毋須作申報的事項。余指出曾蔭權在電台節目上並非埋怨香港人,並非諉過於人,事實上他亦承認自己過於依賴行會秘書的提醒,憑其逾40年公務員經驗而過於自信,曾蔭權承認自己自以為是、粗心大意,他也許是作出了錯誤判斷,但不等於是貪污。

余續指曾蔭權於操守問題被質疑後,主動於電台節目首次披露涉案的深圳東海花園大宅,余質疑若果大宅真的是貪賄所得,為何曾蔭權會主動向公眾披露?對於控方指曾蔭權是不確定傳媒手頭上有多少資料所以才主動披露,余反駁指若傳媒早於2012年2月22日曾蔭權接受訪問前已掌握大宅資料,為何不立刻就發佈這一則驚天的獨家新聞?

余並指出控方一直質疑曾蔭權未有在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什麼資料,從而指出曾蔭權在掩飾,但其實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若然陪審團是曾蔭權,又會在如此困難的情況下選擇披露什麼資料?辯方下午繼續結案陳詞。

曾經出任特首辦特別助理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及前中央政策組顧問劉細良今早到庭支持曾蔭權,其中陳與曾蔭權甫見面即擁抱,3人與曾蔭權於會議室內傾談半小時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