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串謀詐騙案 兩女被告申上訴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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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10/27 13:42

最後更新: 2017/10/2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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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前全國政協委員及東方明珠(0632)前副主席劉夢熊所涉詐騙聯交所案,案中兩名女被告,即及商人翼小紅及東方明珠前到財務總監葉瑞娟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成,分別被判囚5年及7年,兩女被告早前不服定罪提上訴,法官今潘頒下判詞,拒絕兩人的上訴許可申請。

上訴庭法官於判詞中,不同意兩名女被告的律師代表指,原審法官錯誤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並認為原審法官於引導陪審團時亦無出錯,指他當時已清晰向陪審團指出,他們只可根據席前的證據作出裁決等,故最終拒絕兩人的上訴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