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勿無限擴大習近平的全面管治權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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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10/29 14:35

最後更新: 2017/10/2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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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中)今早出席電台節目。(商台圖片)

對於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於十九大提出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早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外界不應對「全面管治權」一詞無限放大或過分擔心,指出習近平同時提出尊重「一國兩制」。他又指全面管治權只是解釋為何國家可成立特區,並授予特區高度自治;若沒有全面管治權,則無法授予高度自治,故認為高度自治與全面管治無衝突。

袁國強又說,習近平提及將全面管治權與「一國兩制」有機結合,正符合過往本港享受「一國」之利及「兩制」之便的說法。

對於立法會仍在處理政府提出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袁國強稱,提出議案凸顯政府尊重立法會,現時議案仍處辯論是否中止待續的階段,盼可於明年第三季通車時完成一地兩檢,並期望於今年底前完成「三步走」的首兩步,故理解特首林鄭月娥指要同時啟動「三步走」的說法。

他又指,但若受「拉布」影響討論一地兩檢的進度,政府會在維持實行一地兩檢與聽取立法會意見之間取得平衡,他指尊重立法會以及保持落實一地兩檢的進度,兩者並無衝突,並強調沒有視立法會為橡皮圖章。。

就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早前在一個基本法研討會提及,人大就立法會議員宣誓案的釋法是可以避免,並感到可惜。袁國強回龐指,一直以來都認為相關事件最好可於本港內部處理,以凸顯司法獨立的重要性。他又重申,日後若再有任何事情需由人大釋法,前提應是接納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但行使釋法權應保持小心和謹慎。

袁國強認為,律政司在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示威者案件的刑期覆核案中,都是依法律程序辦事,並強調涉案人士並非「政治犯」或「良心犯」,上訴庭的判辭亦清楚表明,他們被定罪並非因為他們行使言論或集結自由,而是因為案件涉及暴力行為,超越法律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