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派錢予自己也不違規 過百億社福撥款監管何在?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0/31 23:22

最後更新: 2017/10/31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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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在2015/16年度透過整筆過撥款派近128億元資助165個非政府機構,鄰舍輔導會事件揭示社署派錢卻幾乎不監管,機制上既容許機構管理層派錢予自己及員工,亦無派代表在董事會監察。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鄰舍輔導會豪派7,700萬元政府撥款予員工,令整個社福界譁然,但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只要得到董事會通過,機構便有權派錢給自己。他指,2015年首次派發巨額員工獎金時,社署亦認為有問題,惜礙於機制無辦法監管,反映機制出現問題。

另外,社署自2008年起就不再派出代表出任受資助社福機構的董事,令社福機構管治全依賴董事會和管理層自律,邵認為事件正因董事會未有做好監察角色,才導致出現如此荒謬的情況,形容「是自主與監察失衡的最佳例子」。

他認為,要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社署應重新檢討董事會的組成方法,如整筆撥款儲備佔營運開支比率過高或過低的機構,社署可加入其董事會,又或容許前綫員工提名或選出董事會代表。

他又建議提高機構財政透明度,現時僅獲社署每年資助1,000萬元或以上,及資助額佔運作收入一半以上的機構,需按指引公開財政狀況,政府應強硬要求所有社福機構公開財務報告,尤其是東華三院、保良局等大型機構,否則一旦「爆煲」,情況更不堪設想。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本月初在網誌披露,過半的整筆資助機構撥款儲備一如鄰舍輔導會超過上限,按規定多出儲備部分會由政府取回,令人費解的是社福界的管理層同時不斷要求增加整筆撥款基準。他其後表示政府短期內啟動整筆撥款檢討,預計約兩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