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涉警棍毆打人案 事主IG貼文指案發前1天曾被警腳踢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1/07 11:54

最後更新: 2017/11/07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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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漢柱攝)

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11月26日佔領運動期間,涉在旺角以警棍襲擊途人,案件今續審。辯方律師繼續以事主鄭仲恆的Instagram 帖文盤問鄭時指出,其中一個帖文內容為「第59晚」,鄭確認是指佔領行動的第59晚,即是2014年11月25日。辯方又指同日鄭的帖文指出「腦殘9401記X住你踢X我」,鄭同意,當天、即案發前一天曾遭警員腳踢「上五吋下五吋」脛骨位置,並未曾作出投訴。辯方指出鄭根本是設局,以舊傷勢誣陷同月26日清場的警察,鄭表示完全不同意。

鄭在盤問下,承認在案發前一天脛骨受襲,但未曾舉報,因他只知道施襲警員的編號,自己並沒有任何影片等證據,根據投訴警察的案例都只是「嘥氣」;又指因翌日傷勢已好轉,故未向醫師透露有關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