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駕遊租車陷阱 跑車輪圈弄花被扣1.8萬維修費
發布時間: 2017/11/15 12:50
最後更新: 2017/11/15 12:52
「自駕遊」既方便又快捷,是不少港人外遊之選。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9宗海外自駕租車服務的投訴,較去年同期的2宗增加3.5倍,主要涉及服務延誤、證件資料問題等。有租車公司以車輛損壞為由,索取約1.8萬港元維修費;有駕駛者因預約登記名字與信用卡不一致,遭拒絕取車;另有租車公司未能按顧客要求提供英語導航裝置。
個案1:歐洲租跑車輪圈弄花維修費1.8萬
李先生早前計劃到歐洲自駕旅遊,以2350歐元(約2.17萬港元)透過A公司,向當地租車公司租用一輛跑車,並以信用卡預扣1萬歐元(約9.2萬港元)作按金。惟旅程期間,事主發現跑車右邊輪圈被輕微弄花,遂於還車時主動告知租車公司,當時職員聲稱無問題,沒有提及賠償問題。李先生事後卻發現當地租車公司,從其信用卡扣取了2,000歐元(約1.8萬港元)維修費用,非常不滿該公司在沒有報價及獲他授權下,索取過高維修費,而單據顯示維修日期較還車日遲了兩天,質疑該公司是否曾把車輛租予其他客戶而造成額外損壞。
李先生曾與A公司交涉,但未獲答覆,遂向消委會求助,A公司以租車協議是投訴人與當地租車公司訂立為由,拒絕協助。經會方調停,A公司同意與當地租車公司磋商,其後回覆指投訴人租用的屬名貴跑車,因此維修費較昂貴。A公司最終同意退回235歐元(約2,165港元),個案得以和解。
個案2:法國租車駕駛者與信用卡姓名不同被拒取車
楊小姐與友人計劃到法國自駕遊,出發前3周經B租車網站預約,於駕駛者一欄輸入其個人資料,由友人以信用卡支付712歐元(約6,560元)租車費。楊小姐到達當地辦理取車手續,被職員以駕駛者姓名與信用卡的不一致為由拒絕交車。她要求先退款,但租車公司指款項由B網站收取,指示事主與B網站交渉,該網站最終只願意退回160歐元(約1,474港元)稅項。事主認為B網站在完成預訂程序前,有責任核實預訂的付款人與主駕駛者必須為同一人的規定,遂向消委會投訴。
會方瀏覧B網站,發現網頁內容註明主駕駛者必須以其名下的信用卡支付按金。由於B網站由海外公司營運,在港不設辦事處,消委會最終建議事主諮詢法律意見,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更多消委會報道【按此即睇】
個案3:韓國租車英語版導航變韓版
梁先生出發往南韓首爾前,透過當地C租車公司的官方網站預訂車輛,註明要租用備有英語版導航裝置車輛,惟取車前天卻收到公司通知,指所有英語版導航的車輛已經租出,只能提供韓語版,事主惟有取消預訂,另花時間及更多金錢覓其他租車公司,使他大失預算。梁先生遂向韓國消費者院反映不滿,其後得悉消委會與韓國消費者院訂立投訴轉介機制,回港後再作投訴,要求C公司對安排失當及倉促通知道歉。消委會轉介個案給韓國消費者院後,C公司已書面向投訴人致歉。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黃錦輝提醒,以自駕遊方式旅行的市民,耍留意以下事項:
- 預訂車輛前先留意清楚租車條款及當地駕駛規例;
- 按需要購買合適保險;
- 出發前要確認車款、使用期限、還車安排及車輛損壞賠償等;
- 駕駛者還車時,盡量安排與職員當面確認車輛狀況;
- 不論取車或還車,應將車輛狀況拍照以作記錄。
- 避免疲勞駕駛 量力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