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23條至今未落實所帶來不良影響有目共睹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1/16 13:30

最後更新: 2017/11/16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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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翔攝)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出席《基本法》研討會,提到香港《基本法》實施20年以來,至今仍未全面落實23條立法,法律缺位所帶來的不良影響已有目共睹,強調需嚴格執行法律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

他直指,港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政治組織於香進行政治活動,並禁港政治組織和團體與外國政團建立聯繫。

港區人大代表劉健儀出席研討會後表示,23條立法是香港憲制責任,不要迴避;又指立法工作自2003年擱置至今,是時候重新開啟。

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為國家安全立法是香港未完成的憲制責任,認為應早日立法。

她稱,現時不少年輕人以為香港可以獨立,惟不知道提出港獨等同分裂國家,本港法制未有分裂國家的罪行存在漏洞,相信即使李飛不提出立法問題,特區政府亦需要處理。

葉劉淑儀坦言,越早立法就可予社會清晰知道,甚麼行為會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對國家及每個人都有好處。

她認為,有關條例素來有爭議,自從新任行政長官上任以來社會較平和,相信港人明白早日完成立法,對香港有好多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