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申請上訴許可押後書面判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1/23 13:57

最後更新: 2017/11/23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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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7名警員涉於2014年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一案,7名警員就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罪各被判監2年。7名警員早前分別就定罪及刑期申請上訴,並獲准並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高等法院今先行處理案中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的上訴許可申請,高院法官今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上訴一方陳詞時,質疑原審法官沒有運用權利,於審訊時要求傳媒提供涉案新聞片段的母片,但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則指相關做法十分罕見,且控辯雙方當時均由資深大律師代表。另外,即使案件審訊前,控方已入稟高院要求傳媒交出涉案新聞片段的母片敗訴,但上訴方質疑相關高院裁決是否具最終裁決性。

律政司一方則指,辯方於原審時並沒有挑戰控方傳召無線電視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就涉案新聞片段真確性作供,且辯方當時亦可以申請法庭頒令傳媒交出涉案新聞片母片,但辯方並沒有這樣做。

7名上訴人包括黃祖成(50歲),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劉卓毅(31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白榮斌(43歲),觀塘區反黑組警長;劉興沛(39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陳少丹(33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關嘉豪(33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及黃偉豪(38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