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去年接獲11宗異常個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1/27 21:25

最後更新: 2017/11/27 21:25

分享:

分享: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資料圖片)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向特首提交周年報告,共接獲11宗執法機構異常事件個案,包括1宗書面陳述漏載資料、以及9宗電腦系統或設備技術問題、申請文件排印輕微錯誤。

而餘下1宗異常事故則涉及誓章有誤,執法人員對目標人物的會面監察行動未結束已關掉錄音器材,但錄音縮短並無向相關上司匯報,署理小組組長上司向小組法官提交截取申請及檢查文件時,始發現錄音縮短,立即向小組法官提交報告糾正錯誤。石輝指,無證據顯示涉事人員有意隱瞞錄音縮短,有關錯誤亦無影響相關截取的訂明授權有效性,認同涉事人員接受非紀律性質的勸誡便可。

執法機關去年提出1430宗截取申請,僅1宗被拒,授權時限由數天至42天不等;期內經截取行動及秘密監察而被捕的目標人物分別有116人及15人,93人為非目標人物。

另外,去年執法機關就46宗新的法律專業保密權作出通知,在45宗可能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個案中,有執法機關人員截聽目標人物的電話時,有3項話內容包含的資料取得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可能性有所提高,但相關執法機關並無向小組法官報告,而相關執法機關則解釋負責截聽人員在其中兩項通話中聽不到取得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可能性提高,但承認第三項通話經初步調查後察覺有異常情況,並於今年初始向專員提交報告,石輝指要指留待明年的周年報告才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