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稱遭教師叉頸 實習老師指男生只被捉衣領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1/28 14:17

最後更新: 2017/11/2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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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證人潘曉彤(左)及卓椅華(右)今日出庭。

東涌一小學英文教師被指於2014年及2015年間,兩度向欠交功課的讀寫障礙小五男生叉頸及箍住身體,案件今續審,涉案男教師被裁定表證成立,他選擇不自辯,但傳召首次案發時在場的實習老師作供指,當日被告大聲責罵男生X,並用雙手捉住X的衣領,而X當時已在哭泣。
 
實習老師卓椅華在盤問下指,認同當學生哭泣時,老師仍雙手捉住其衣領是不適當的做法。卓指當時未有上前安慰X,因被告吳祖兒(35歲)與X正在對峙,「我就好震驚咁企喺度」,卓解釋震驚的原因是,事前未見過被告發脾氣。
 
卓供稱當日在課室內,與被告及另一名實習老師正在教導學生做工作紙,她當時身處於班房的較後位置,在被告及X的後方。卓憶述被告當時大聲責罵X,但X全程向下望,期間曾哭泣,被告則雙手輕力拉扯X的衣領,認為被告是要令X望住他本人而拉X的衣領。卓認同被告做法不當,但她指因X在上課時經常伏下,又常欠交功課,她解釋未有上前勸被告冷靜及未有在事後告知上司,是因爲她當時的身分是實習老師,未能迅速作出判斷。
 
另一名同在課室內的實習老師潘曉彤供稱,當時自己身處課室的另一邊,她指突然聽到被告大聲責罵X,遂望向他們,她稱看見被告拉扯X的衣領,而X未有哭泣,兩名實習老師均指沒有看見被告向X叉頸及踢他的桌椅。
 
控方結案陳詞指被告案發時是失控,並非要令X注意他說話。辯方則指出X的證供矛盾,被告不可能在兩名實習老師及多名學生前施襲,而拉扯衣領並不足以構成普通襲罪。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