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倡開放網約車 的士業批致營運空間萎縮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1/29 13:00

最後更新: 2017/11/29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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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消委會昨日提出建議,政府應循序漸進立法規管「網約車」,車量初步定於1500輛,及就規管「網約車」的平台、車輛及司機發出3類牌照。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接受電台訪問時解釋,消委會利用約一年時間研究循序漸進開放網約車服務市場,期間亦參考9個不同國家及地區,結果採用新加坡的循序漸進開放模式。他認為,逐步開放網約車市場可減低對本港的士業衝擊,亦可吸收經驗,慢慢改善服務。

消委會競爭政策研究小組主席陳靜芬亦稱,有關建議門檻較低,的士可以轉做網約車,讓的士司機多一個選擇,而網約車有評分制度,司機如評分好亦可吸引客人。

對於當局直指專營的士與消委會的建議有類同之處,黃玉山表示,網約車與專營的士不同,因為專營的士的車行與司機是僱傭關係,利益並非直接與司機綑綁,可能不會有太大改善,而且專營的士數量不多,車主投資大,減低誘因;惟網上平台、車輛及司機都需要申請特定牌照,規管相對完善。

對於有的士業界人士批評網約車會影響生存環境,陳靜芬認為,建議並無限制車輛只能於一個平台登記,的士亦可同時登記網約平台,希望開放市場競爭,引入新競爭者,促進業界自強,思考吸納客人的方法,兩者並非對立,但強調的士需要根據咪錶收費。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主席吳坤成則批評,有關建議令網約車有特權,矮化的士,令的士營運空間萎縮,斥政府沒有協助業界改善服務,若現時新增網約車對業界不公平。

Uber香港總經理佘雋知則對消委會建議表示歡迎,又指現時申請出租車許可證困難,包括要求有酒店或私人旅行社合約等,未必適合現時汽車共享行業,相信如政府採納報告,申請手續可簡化。

他又以內地作例子,認為共享車可以與的士共存,亦希望可以與政府有正式的溝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