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組織:Blame the Victim 文化阻礙性侵受害人發聲
發布時間: 2017/11/30 16:16
最後更新: 2017/11/30 16:16
港隊欄后呂麗瑤,凌晨在facebook發表帖文,稱多年前曾遭教練性侵犯。有關注性暴力組織指出,7成性侵個案受害人,與施害者認識,為怕破壞與對方的關係、害怕權威,受害人許多時難以即時啟齒,而社會指責文化(Blame the Victim),亦阻礙他們勇敢發聲。
風雨蘭過去3年半,接受802宗求助,當中74%個案的求助人與施害者認識,包括同輩、親屬、前男友等。機構總幹事王秀容表示,若被認識的人性侵,受害人更難跟別人開口,因為怕破壞雙方的關係,若對方是老師、長輩等有權威的人,亦會說出來亦沒有人相信。
風雨蘭服務對象為14歲以上女性,在接獲的個案中,34%受害人遭受持續性侵,當中21.4%時間長達3年以上。受害人平均遭遇性侵的年齡為25歲,但求助年齡平均是29歲。
王秀容表示,受害人在第一次遇性侵,未必敢開口,許多時在多次受害,或在多年後才有勇氣,「真是要ready(準備好),先會講到出來」。曾有個案在小學時遭補習老師性侵犯,但在20年後才敢報警,最終將施害者繩之於法。
她又指,社會的指責文化,亦對性侵受害人有很大影響,「一味質疑她為甚麼上別人的家,但不是斥責加害者。」
護苗基金專門處理18 歲以下兒童個案,去年7月至今年6月接獲66宗懷疑兒童受性侵的個案,舉報人多是家長,有4成多受害人為10至18歲,8成與侵犯者認識,但涉及導師或教練的個案,不是特別多。
總幹事譚紫茵表示,本港學校性教育不足,家長又少對子女談性,令兒童或青少年受害後,都不懂如何表達,「接獲的個案,其實只是冰山一角。」她指出,若小朋友突然不願上學、害怕陌生人,或身體有不尋常的紅腫、傷口,須主動傾談,了解其狀況。
她更指,家長應由小教子女保護自己,不能任何人觸碰自己的私處,最重要是令小朋友知道,「遇到這些事,錯不在自己,不用害怕講來,大人會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