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澳門演唱會投資者被追130萬
法庭
14:32
2017/12/07
《黎明Leon Random Run 2017 演唱會澳門站》投資者新星娛樂集團有限公司,早前與澳門一間製作公司星升娛樂合作,籌辦黎明於本月16日在澳門威尼斯人渡假村舉辦的演唱會,惟新星娛樂涉未有按合約支付費用,日前被製作公司入稟追討約130萬元。
原告Ri-Sing Entertainment Limited(星升娛樂);被告新星娛樂集團有限公司。原告於入稟狀中指,雙方於今年4月協議合作籌辦《黎明Leon Random Run 2017 演唱會澳門站》,被告是唯一投資者,而原告將負責演唱會的製作、運作、宣傳等工作,費用為950萬元,被告需分3期付款。
原告指被告未有按時支付全數的第1期服務費用,因此入稟向被告追討30萬元餘款,以及原告為應付演唱會製作開支而貸款所產生的利息約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