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報稱被擄走 改控虛報有人犯罪 

法庭

發布時間: 2017/12/07 16:59

最後更新: 2017/12/0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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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無業的被告林子健。(陳卓欣攝)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報稱早前在旺角被擄走、禁錮和毆打,惟經調查後發現林涉誤導警方,早前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今午(7日)再提堂,控方改控林一項虛報有人犯罪,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3月13日答辯,以待辯方審閱逾百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及索取法律意見。

控罪指報稱無業的被告林子健(42歲),於今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明知地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虛報有人犯罪,即前一天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一帶被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