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創辦人周向榮誤殺罪成 因皮膚敏感創下億元醫學美容王國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2/12 17:31

最後更新: 2017/12/12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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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接受CIK療程後死亡,集團董事周向榮(62歲)、技術員陳冠忠(32歲)被裁定誤殺罪成;而醫生麥允齡(35歲),陪審團則未能就作出有效裁決。周向榮原本是診所醫生,90年代因自己患皮膚敏感研發護膚品,踏上醫學美容路,DR全盛期有多達38間分店,2012年出事前,更已有意籌備上市。周向榮誤殺罪成的判刑,法庭將於明日(13日)處理。

控罪指3人在2012年10月使用一種仍在實驗過程中的治癌療法,抽取死者陳宛琳的血液,在實驗室製成血液製品後,重新輸入她的身體,但過程中沒有確保血液製品由有資格的人負責製作、沒有進行適當的病毒和細菌測試確保製品沒有受感染,亦沒有向當事人詳盡解釋涉及風險,最終由於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

案件審訊過程中,曾提及周向榮於集團內部通告稱,「DR之女無窮人,揾錢用腦用心神」。事實上,周向榮由私家診所醫生踏上醫學美容路,全盛期有多達38間分店。

周向榮在庭上曾提過自己創業經過,他1979年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後,翌年任私家診所醫生。1994年,他因為自己有皮膚敏感,會自製護膚品、藥膏,有內地客人建議他研發產品在內地銷售。

1995年,周向榮見國內銷售情況理想,便在香港成立永怡(香港)有限公司,製作護膚品生產,品牌叫「DR」,他解釋,意思是Dermal rejuvenator(肌膚再生)。

他作供時稱,在香港最初找不到護膚品的銷售渠道,

好似一般創業者咁搲晒頭,唔知點賣,惟有自己開美容院賣返自己嘅產品,美容院好細賣得好少,不過經過時間累積,好嘢係有人發現嘅,之後越賣越好,美容院一間一間咁開落去。

集團於2004至06年,在荃灣有線大廈設立兩萬多呎的廠房,廠房設有生命科學實驗室,他的公司是本港第一個引進「皮膚生長因子」在護膚產品上,更在2004年聘用美國麻省理工專才研究生命科技,希望將生命科技應用在美容上。

周當時打算將實驗室裝修至符合美容產品的良好生產標準(GMP)規格,但因錯信裝修公司而最後不符合規格,申請認證不成功,裝修損失逾450萬港元。

2009年,有澳洲科學家及希臘商人邀請周向榮合作,成立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並租用科學園的單位生產幹細胞產品,由於產品原本打算分銷到歐洲作醫療用途,歐洲要求產品獲GMP認證,因此APSC在申請進駐科學園的表格,就提到將會申請GMP認證。

然而,澳洲科學家及希臘商人及後不再注資,他惟有「頂硬上」繼續經營APSC,改為提供周邊血幹細胞的儲存服務。

2012年,DR在香港有38間分店。DR集團在2012年「搞」上巿,由中央管理組負責管理DR 集團800名員工、38間分店、兩個實驗室。

截至2012年10月事發時,APSC的營運開支高達1至2億港元。周透露,他原本希望在DR集團上市後,再將APSC業務分拆上市。惟DR集團的上市計劃因案件而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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