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佔中「無間道」警囚27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2/11 14:32

最後更新: 2017/12/1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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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施恒因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被判囚27個月。(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一名警員於2014年佔領運期間被指充當「無間道」,上載其他警員資料到互聯網等,警方調查期間揭發他涉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早前遭裁定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罪名成立,他早前另已承認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法官今判刑指被告行為違反誠信及有損警隊誠信等,以及他將相關資料上載至網上屬加刑因素,共判囚27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施恒(31歲)重犯機會低,且沒有個人得益,又呈上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朱指他曾探望過被告,並得知對方有一個處於發展階段的兒子,需要父母陪伴,朱身為父親對於要與兒子分離的痛苦感同身受,且對被告的兒子亦有影響。朱又指被告因支持林慧思老師而面對紀律聆訊,以及由前線被調往文職工作等,認為被告犯案不是為了自己得益,而是為他人發聲等,望可輕判。辯方另呈上被告父母及妻子等求情信,均指被告品格良好。

案情透露,警方於2014年12月搜查被告的住所時,搜獲一部手提電腦和外置硬碟,內含268個短片及3張相片,均為兒童色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