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近萬元聘印傭但no show 中介公司拒另覓外傭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2/14 11:50

最後更新: 2017/12/14 14:33

分享:

分享:

消委會今年首11個月收到182宗關於代聘外傭服務的投訴。(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外傭資歷不時成為僱主聘用時的爭拗。消委會今年1月至11月,收到182宗關於外傭中介的投訴,而截止今年10月,則接獲163宗與代聘外傭有關的投訴,主要涉及服務質素、經營手法、收費爭拗及不能如期提供傭工卻不肯退款等。有女印傭獲聘後卻「no show」,惟中介公司不協助僱主另覓外傭亦不退款;亦有僱主揭發外傭的「台灣工作經驗」僅是在當地務農。

更多消委會報道【按此即睇

周先生於今年1月透過一間外傭公司,以9,980元聘請一名印傭,該公司承諾女傭可在4月中上班。惟預定女傭上班當日,外傭中介公司職員致電周先生指聯絡不上該名女傭,並強調公司無任何解決辦法,亦沒有協助他另選其他女傭。周先生遂往中介公司找負責人理論,要求對方因未能履行承諾退款。該公司負責人稱如要另覓女傭需要等一年時間,又表示若未能為周先生提供另一女傭,事主如在其他外傭中介公司覓得合適女傭,並提交入境處批出有關女傭簽證的副本作證明,方可向公司申請退款。

周先生不滿該公司以女傭「no show」為由未能提供所選女傭,事後亦沒有替他找新的女傭,並以公司政策為由拖延退款向消委會投訴,要求該公司盡快退回所有款項。經會方多番交渉後,該公司最終將全數收費退回給事主。

另外,有長期病患的鄭太去年7月經外傭中介公司聘請了一名海外印傭,並要求聘女傭必須能以廣東話或普通話溝通,該公司推介一名據稱在台灣工作過6年的印傭給她。惟女傭正式上班後,鄭太發現她只懂得一點普通話單字,無法溝通,鄭遂透過前女傭向該女傭查問其工作背景,始知新女傭在台灣6年僅從事農務工作。

鄭要求外傭中介公司更換另一個外傭遭拒,中介公司更表示不能保證,當時向鄭太所提供的女傭履歷文件的真確性,鄭太不滿該公司介紹的女傭不對辦,遂向消委會投訴。中介公司回覆表示,當時由鄭太的親友委託代聘女傭,並曾透過視像會議與女傭面試,認為合適才聘用,故不會退款,但表示鄭太可以正價收費75折更換另一女傭。

此外,消委會檢視33間外傭中介公司,發現它們聘請海外傭工服務均設有保證期,由3個月(「万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和「安樂窩僱傭中心」)至2年(「張大偉僱傭中心有限公司」)不等,期內如僱主不滿意海外傭工的工作表現,可以優惠價格更換。更換次數由一次至不限,更換費用約為正價或所列服務收費3折至95折,但僱主可能須承擔解僱外傭的代通知金、回程機票費用等其他費用。

若僱主付款後,中介公司最終未能提供僱主所選的外傭,有10間公司表明不設退款;3間公司則只可退回合約公證費或來港機票等部分費用;另有17間則表明如證實傭工本身出問題、就可全數退款、但部分公司會要求僱主先另選傭工最終仍找不到合適傭エ才安排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