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以警棍毆打途人被裁定襲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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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12/18 15:53

最後更新: 2017/12/1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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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涉以警棍毆打途人的案件,朱經緯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經過7天審訊後,裁判官押後至今午裁決,裁定朱經緯襲擊罪成。朱經緯聞判面色一沉。

事發於2014年11月26日,時任警司的朱經緯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驅趕群眾時,被傳媒拍攝到他從後揮棍毆向一名路過男子的頸部。被警棍毆打後頸的男子鄭仲恒(28歲)報案,並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

朱經緯曾向投訴警察課辯稱自己以警棍作為「手臂延伸」,拍打投訴人驅使他向前行,而投訴警察課亦建議將朱「毆打」的指控分類為「無法證實」。惟監警會不同意,並於2015年底,指朱經緯涉「毆打」的指控證明屬實,會在其行為紀錄簿上給予一個警告,但朱經緯早於同年7月已正式退休。

由於政府遲遲未有處理案件,鄭仲恒的律師代表團今年2月初向律政司司長發出公開信,要求2個月內決定是否檢控朱經緯,否則會考慮提出私人檢控。及至今年3月,律政司決定落案起訴朱經緯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朱經緯否認控罪,案件至11月6日開始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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