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案判刑14天至半年 有被捕傷者獲警賠償近19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1/03 16:13

最後更新: 2018/01/0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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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行動發生至今已逾3年,法庭先後就多宗佔旺期間的案件 ,進行審訊及判刑。(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佔領行動發生至今已逾3年,相信不少港人未能忘懷。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旺期間執勤時以警棍襲擊途人,今日(3日)被判入獄3個月、獲准保釋上訴。事實上,除了朱經緯案外,法庭近年曾先後就多宗佔旺期間發生的案件,進行審訊及判刑,包括港台記者麥嘉緯在佔旺區採訪期間遇襲一案、首宗向警方成功索償近19萬元的事件等;另亦有包括社運人士在內的多人,被控於佔旺期間襲警或阻差辦公。

TOPick整合多宗與佔旺期間有關的法庭案件,展現不同當事人的情況,其中多宗襲警案的判刑,由14天至4星期不等;當中最令人關注的,莫過於律政司就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向黃之鋒、岑敖暉等37人控以刑事藐視法庭罪,當中4人早前已判囚1個月,緩刑1年,以及罰款1萬元。

港台記者佔旺區採訪遇襲 打人男子判囚4星期

香港電台記者兼節目主持麥嘉緯在佔旺區採訪期間,遭男子蘇士傑拳打面部,導致麥左額及鼻有瘀傷,左眼眉縫3針。蘇承認一項傷人罪被判囚4星期,及需向麥賠償被打破的眼鏡600元,以及賠償港台的咪高峰2795元,由保釋金中扣除。

運輸工鄧德全佔旺時搶警棍 判監4星期

運輸工鄧德全於2014年10月17日,涉在佔旺區彌敦道搶去一名女警的警棍被捕,鄧被控阻差辦公罪,經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及判囚4周。而電腦程式員張德全亦被控於同日兩度襲擊警務人員,因兩名警員供詞與呈堂影片有異,裁判官判張罪名不成立。

社運人士招顯聰被控佔旺期間襲警 判監3星期

社運人士招顯聰被指於佔旺區警方首次清場時,衝擊警方防線,被裁定阻差辦公及拒捕兩罪罪成,判入獄3星期。他另在佔旺區被清場後,用胸口撞一名警長前胸,被裁定襲警罪成,判監14天。

電訊工程技術員雲維泰襲警判監14天

電訊工程技術員雲維泰,被控於去年11月29日在佔旺區清場後,向交通部警司投擲水樽,令對方左邊面頰受傷流血,被九龍城法院裁定襲警罪成,判監14天。

裝修工佔旺期間fb轉載煽惑他人犯罪留言 判囚半年 

一名裝修工人被指佔旺期間在facebook轉載煽惑他人犯罪的留言,呼籲閱讀人士到旺角彌敦道潮聯小巴站及立法會,被裁定一項「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及一項「煽惑犯涉及非法暴力」罪名成立,被判囚半年。

黃之鋒、岑敖暉等37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 部份人士被判入獄

律政司於佔領旺角清場後,對兩批共37名涉違反法庭禁制令的人士,控以刑事藐視法庭罪,其中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11人早前已承認指控, 而包括社民連黃浩銘在內否認指控的9人,受審後亦遭裁定罪成。案件原定於上月7日判刑 ,惟黃之鋒的代表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當時表示需作進一步書面陳詞,法官詢問黃之鋒等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案件審期後,決定另擇日子作判刑。

014年佔領行動期間,黃之鋒及岑敖暉等16人在旺角清場時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執達吏及警方清場,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擇日再判刑。(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另外,4名被告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則於去年11月底被判囚1個月,緩刑1年,及罰款1萬元。同樣涉於旺角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的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去年3月30日 被判即時入獄3個月。

Now工程人員佔旺採訪被指襲警證據不足獲釋 被捕過程受傷向政府索償

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在旺角採訪期間被警員指控襲警被捕,期間其後證據不足獲釋;他去年11月入稟高等法院,就過程中受到的傷害向特區政府索償。入稟狀透露,李小龍事發當晚遭到多名警員襲擊和毆打至身體受到實際傷害,以及非法禁錮,致他左眼角、兩邊手肘、左手手指和膝頭磨損,左手和左肋骨受傷,右耳後面位置瘀傷,另外亦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以及精神和心理障礙。

港台記者兼節目主持麥嘉緯2014年在旺角佔領區採訪,遭任職內地銀行貸款中介人襲擊,致眼角受傷。(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無業男劉冠興佔旺襲警 自簽擔保2,000元、守行為1年

無業男子劉冠興被指於佔旺期間襲擊兩名警員,原被控兩項襲警罪,控辯雙方同意撤銷控罪,獲裁判官批准劉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

文憑試自修生郭穎生佔旺襲警 判罰款2000元及向警務處賠償2000元

2015年文憑試自修生郭穎生被指於2014年11月25日晚於佔旺區揮拳打中警員韓德政右面及右耳,經審訊後裁定襲擊警務人員罪罪成,判罰款2000元及向警務處賠償2000元。

2014年佔旺期間,警方曾屢與示威人士發生衝突。(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城大副學士生卓頌衡襲警獲撤罪 自簽2,000元擔保、守行為1年

2014年11月26日,警方於旺角佔領區清理障礙物時, 城大副學士生卓頌衡被指將手掌般大小的物體擲向一名警員,卓被控襲警,其後獲撤銷控罪,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另一名學生梁志偉涉在佔旺清場當晚腳踢警員,經審訊後梁被裁定無罪。

油漆工梁偉文獲警方賠償18.9萬元 成首宗佔領事件賠償個案

油漆工人梁偉文聲稱,2014年11月30日晚途經旺角「鳩嗚」現場時,被警員無理拘捕以致受傷,事後更被控襲警,其後獲撤回控罪。梁前年6月向警務處長索償,最終獲律政司代表警務處長提出和解,賠償18.9萬元,是首宗成功向警方索償的傘運個案。

梁偉文於佔旺期間成被當示威者,遭警方無理拘捕以致受傷,終獲賠近19萬元。(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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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張翰維踢警車被控刑毁 2000元自簽守行為15個月、賠償警方480元

另一名裝修工人張翰維於警方在旺角佔領區清場當日因腳踢警車被控刑事毁壞罪,獲准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15個月,並賠償480元予警方;張亦於庭上親自向警方道歉。

退休夫婦襲擊及非禮一女子友輕判 男罰款8000元、女監禁14天緩刑1年 

退休夫婦被指2014年10月4日於佔旺區襲擊及非禮一名女子獲輕判,男被告罰款8000元,女被告監禁14天、緩刑1年執行。

裝修工普通襲擊罪判監10日、緩刑15個月

裝修工鄧旺恒涉於佔旺期間,以身體撞向一名女教師,遭裁定普通襲擊罪名成立,判監10日,緩刑15個月。

南亞裔人士普通襲擊罪 被判入獄3周緩刑1年

佔旺期間南亞裔人士阿士林清拆路障時打傷上前延阻止的人士,遭裁定普通襲擊罪罪成,被判入獄3周,緩刑1年。 港台助理編導張育堅被指於旺角佔領區襲擊一名不知名人士,終因找不到受害人,獲撤銷一項普通襲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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