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中國前私人銀行總裁涉收15萬元賄款被控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1/09 18:09

最後更新: 2018/01/09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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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廉署今日(9日)落案起訴渣打銀行(中國)一名前私人銀行總裁,涉嫌從一名客戶收受15萬元賄款,以處理該客戶及由其控制的公司的銀行戶口,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控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明日(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40歲的被告魏元是渣打銀行(中國)的前私人銀行總裁,案發時他除了監督渣打銀行(香港)的私人銀行部一個銷售小組外,亦負責處理其顧客及向他們推廣多項銀行服務。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1年8月11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當時一名保險公司主席兼主要股東接受15萬元,作為處理其銀行戶口及由其控制的公司的銀行戶口的報酬,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而揭發事件。被告暫獲准保釋,以待明日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