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3醫護漏睇血糖致病人死亡 陪審團裁定死於不幸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1/12 13:02

最後更新: 2018/01/12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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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母親林芝華(左)在庭外表示感謝死因庭的裁決,發言期間不斷拭淚及哽咽。(車耀開攝)

因濫藥以致精神病的34歲男子留醫青山醫院,獲處方高副作用的精神科藥物「可致律」後血糖嚴重超標,但院方未有發現,最後他發高燒轉入屯門醫院,於2014年3月15日死亡。案件經死因研訊,陪審團經退庭商議逾1小時後,裁定死者尹耀明的死因是糖尿病酮酸中毒,而導致糖尿病酮酸中毒的原因是死者於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服用「可致律」,一致裁定死者死於不幸。

死者母親林芝華,連同協助她的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在庭外見記者,林表示感謝死因庭的裁決,她認為公正,盼兒子在天間安息。林指遭心魔責備自己,當初因兒子濫藥,而同意他留醫青山醫院以等候宿舍,若兒子不留院,便不會發生事故,林發言期間不斷拭淚及哽咽。

林又指自己在醫院工作,理解醫院繁忙,但她指「做得呢份工作,起碼要用個心去做」,若解釋「睇唔到」,錯失導致有人命損失,是令人不能接受。林覺得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不幸,是對兒子的一個交代,她自己而言亦是一個完結,被問及會否有進一步法律行動,林只稱會交由律師處理。

陪審團向青山醫院作出4項建議,指醫生應在實驗室報告,有標示特別數值的H(高)及L(低)旁邊加簽。院方亦要檢討處方「可致律」後的評估方法,包括跟隨國際標準,定期檢驗血脂及血糖。當調整精神病患者的精神科藥物時,包括劑量加減,院方須通知病人的家屬或監護人,以及派發藥物小册子。若病人曾接受急救,院方須通知家屬急救過程。死者父母今出席聆訊,聆訊完結後,死者母親上前向陪審團鞠躬及律師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