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法官演繹太闊 駱應淦:我去探個仔都可能會犯事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1/17 18:05

最後更新: 2018/01/17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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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資料圖片)

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則於庭外表示對判刑感到失望,認為可以判得再輕一點。他又認為,法官對控罪的演繹太闊,只要係現場出現,例如「我去探個仔,唔係示威,都可能會犯事」。

對於兩名戰友被判囚且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今於庭外指,黃之鋒及黃浩銘兩人均表明會上訴,因此希望盡快於上訴庭申請保釋並啟動上訴程序。羅續指,兩位重要的抗爭者於短期內兩度入獄,而政府用法庭作為解決真普選問題的工具是天大的錯,羅並對判刑感到失望。

其中一名被判緩刑的女被告陳寶瑩則表示判刑非常重,因為他們只是身處禁制區內,便已構成藐視法庭,但其實各被告只是行使權利,向執達吏查詢人算不算是阻礙物,而執達吏於庭上作供期間亦曾表示這些問題非常合理。

黃浩銘亦透過黨友呼籲大家要於311補選中投票,並於今晚前往荔枝角收押所聲援。被判緩刑的岑敖暉則表示雖逃過牢獄之災,但絕不感到輕鬆,因為有戰友做著同樣的事卻需入獄,他認為未來兩周或數個月需好好思考如何分擔兩人的重擔。岑又指不會因緩刑令而阻止他日後繼續參與遊行示威,因為遊行示威本來就是公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