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松炎周庭傳被DQ 被質疑剝奪政治權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1/26 14:05

最後更新: 2018/01/2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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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松炎(右一)(資料圖片)

立法會補選提名期下周一(29日)截止,包括《星島日報》在內數份報章引述消息指,已報名參選九龍西的姚松炎及港島的周庭都會被取消資格,引用的理據是《基本法》104條的釋法,惟二人至今均未收到通知,有傳媒引述他們最遲下周一(29日)始獲選舉主任通知。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今(26日)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質疑姚松炎因宣誓無效而不得在同一屆立法會內再安排宣誓的講法,惟當日人大釋法DQ議員時並無寫到要「剝奪政治權利」,反問為何不能讓曾經宣誓無效的人「改過自新」。

楊岳橋又表示,昨日(25日)跟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會面,對方確認有3名地方選區的選舉主任,曾就參選人資格諮詢律政司意見,他坦言,不希望選舉主任帶任何政治色彩,又質疑香港原來恆之有效及信納的制度,因有立法會議員被DQ而被扭曲。他表示,以往選舉主任的角色是按法例要求,確保參選人符合法例的資格,包括年齡及提名有效等,惟自從出現確認書及議員被取消資格後,公務員要作政治決定,對選舉主任及公務員均不公道,他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公開交代給予選舉主任的法律意見。

《星島日報》引述消息指,取消二人資格都是基於《基本法》104條的釋法,釋法第一條指,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條件。香港眾志主張「民主自決」,將「港獨」列為選項,故周庭不合乎要求,還指周庭不合符參選資格的情況比姚松炎更明顯。 

而姚松炎則基於釋法第四條規定確定無效宣誓,不得重新安排宣誓,當局就將這個「不得重新安排宣誓」,理解為同一屆立法會會期內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不過,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基本法》104條的釋法,以及去年法庭取消議員資格的判決,都無取消姚松炎參選資格的理據。湯家驊指,如有人認為選舉主任的決定建基於錯誤事實,或對法律錯誤理解,可循司法覆核或選舉呈請推翻決定,惟過程冗長,應趕不及參加補選。

已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有民建聯鄭泳舜,參選港島區補選則有任亮憲及新民黨陳家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