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餵女服老鼠藥好爸爸認罪 官准父女庭上重逢

法庭

發布時間: 2018/02/07 12:50

最後更新: 2018/02/07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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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高等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原於殯儀業任職文員的35歲父親,為賺取更多收入轉職銷售吸塵機,惟收入一落千丈,以致未能僱用家傭照顧8歲女兒及6歲兒子,由被告的胞姐照顧,期間胞姐與妻子意見分歧,妻子一怒下離家。好爸爸於去年2月夜深酒醉回家,大叫要先餵服子女食老鼠藥後再自殺,女兒並遭父親勒頸,她極力掙脫後,由被告的胞姐將她鎖入房間及報警。涉案父親今(7日)於高院承認故意襲擊兒童罪,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一向愛錫子女,本案因經濟壓力及酒醉所因致,可幸女兒只受輕傷,並撰信求情要求法官「請求你把爸爸放出來」,而兒子亦將畫作呈堂要求法官釋放爸爸。法官表明判監是無可避免,但先索取心理及精神報告後始判刑,法官散庭前特意問被告是否希望與女兒見面,並著懲教職員安排。被告甫見女兒即笑逐顏開,女兒則不禁落淚。

涉案父親今於高院承認故意襲擊兒童罪,代表律師求情時形容本案為悲劇,幸事主及目擊事件的6歲兒子身心均沒有問題,女兒頸部只呈紅腫,家人均到庭支持。代表律師指,被告犯案因經濟上出現壓力,絕望下才犯下本案,租金由胞姐負責,其餘開支則由綜援支付。代表律師並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由被告妻子、子女及家人撰寫,均指被告為好爸爸、好丈夫,十分痛錫子女。女兒於信中懇求法官「請求你放爸爸出來」,由於兒子年紀尚輕,未能撰寫信件,故呈上一幅圖畫,寫上「爸爸,我愛你,兒子」。

法官質疑既然被告痛愛子女,為何會對子女做出如此行為,揚言先殺女子後再自殺,法官對此表示感到不安。法官明言即使成年人於絕望下擬結束生命,亦無權對兒童作出此做法。代表律師則指被告只是於當時一刻有此想法,當警員到場時,被告已冷靜下來,並坐在兒子身旁,強調被告當時於絕望及失去理智下才犯案。

案發時被告的子女由被告的胞姐負責留宿照顧,去年2月6日日凌晨12時許,被告爛醉如泥返家,當時被告的8歲女兒與其胞姐同睡一房間,被告則大叫子女,胞姐甫到客廳看見被告手持載有藍綠色物體的玻璃瓶,並大叫要與子女一同服食老鼠藥同歸於盡,並用手捉住女兒左手,企圖迫女兒服下老鼠藥,女兒掙脫後,由被告胞姐帶同鎖入房間內,警員到場後被告已坐在梳化,警誡下被告稱因一時衝動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