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R出租車無第三保罪成 公司及司機同被罰款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2/07 16:46

最後更新: 2018/02/07 16:46

分享:

分享:

TBR公司代表(前),及公司董事Egersperger Charles Hugues Alain。(經濟日報記者攝)

跨國出租車公司TBR Hong Kong Limited(TBR)涉在本港非法經營出租車,前年7月遭警方放蛇揭發,公司及公司董事連同3名涉案司機,被票控共24項傳票罪。TBR被判罰款3.69萬,公司董事Egersperger Charles Hugues Alain被判罰款2.4萬及停牌18個月,3名司機關巴維斯、譚學斌和梅志輝則分別罰款8,300元及停牌12個月。

裁判官裁決時表明不接納辯方指,3名司機真誠地相信涉案車輛受第三者保險保障,並質疑公司未有就第三者保險的保障範圍向保險公司取得書面確認,裁判官亦認為3名司機承認部分控罪,屬有悔意,相信若他們得悉該車輛有第三者保險承保,亦會認罪。

各被告早前承認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沒有保險而使用車輛、車身/配件裝置不符合規例等共13項控罪,就9項沒有保險而使用車輛罪等罪,經審訊後今被裁定全部控罪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