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等位損壞被降級坐商務 女乘客索償國泰5萬敗訴

法庭

發布時間: 2018/02/08 14:32

最後更新: 2018/02/0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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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代表(右)。(陳卓欣攝)

國泰航空遭一位女乘客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於前年6月購買由美國紐約返港的商務客位機票,並以飛行里數升級至頭等客位,惟登機後國泰通知她其頭等客位的座椅損壞了,並在其不同意下,安排她乘坐商務客位。該女乘客向國泰申索單程差額,要求賠償8.1萬元,惟小額錢債審裁處最高申索額為5萬元,故申索人只向國泰申索5萬元及訟費,餘額放棄申索。審裁官今(8日)裁定國泰勝訴,撤銷申索,申索人須繳付650元訟費。

審裁官指申索人蔡倩文沒有金錢損失,而其真正損失是在回程中未有得到頭等客位、設施及服務,惟申索人未有在申索書中列明,以及難以量化,因申索人並非加錢升級客位。審裁官又指,被告一方國泰代表曾提出退還申索人積分、賠償300美元心意禮金及客位提升贈券以作補償,但申索人拒絕接受,審裁官指她有自由選擇放棄,但她不能追討沒有損失的金錢賠償。

入稟狀指出,香港至紐約來回頭等客位機票的價格不少於24萬元,商務客位機票則為7.8萬元,兩者差價再以單程計算後,申索人指損失大約是8.1萬元,惟她只追討小額庭的最高申索額,即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