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萬買英國樓花爛尾 消委會籲隔山買牛慎防被誤導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2/14 12:52

最後更新: 2018/02/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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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去年接獲35宗與海外置業相關投訴,較前年大增1.3倍,呼籲港人購買海外物業時要小心。(馮漢柱攝)

本港樓價高企,不少市民放眼海外,以實踐置業夢。消委會去年接獲35宗與海外置業有關的投訴,較前年的15宗,大增1.3倍,主要涉及誤導或隱瞞資料、收費爭拗等,投訴中最高交易額涉款400萬港元;今年首月亦接獲5宗相關投訴。

陳女士打算安排兒子往英國升學,3年前透過本港A公司,在英國購買價值6.7萬元英磅(約74萬港元)的樓花,並支付了半數首期;物業原定於去年第三季落成,惟至去年7月,該發展項目的用地仍是一個地盤,根本不能如期落成,陳女士同年9月得悉發展商因債務問題,已停止興建該發展項目,並已委托另一所公司代為跟進客戶賠償;她非常擔心,並多次聯絡A公司及協辦物業買賣的本港代表律師,均未能提供進一步消息,遂求助消委會。

該會多次催促下,A公司職員口頭回覆不清楚具體情況,亦表明不會介入糾紛,建議投訴人透過律師與賣方代表律師跟進;鑑於個案涉及與海外發展商的交易和複雜法律問題,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後再作決定。

另一投訴人方先生,參觀本港B公司舉辦的澳洲物業展銷會後,有意購買一間39萬澳元(約240萬港元)的獨立屋自用,遂向職員查詢按揭安排,獲悉買家只要有足夠薪金或有100萬元銀行存款,必定獲批8成按揭;方先生即場支付2萬港元「留位費」予對方,數日後再匯訂金3萬澳元(約18.5萬港元)予發展商。惟B公司其後通知事主,當地按揭公司指該物業估價只有32萬澳元(約197萬港元),加上按揭保險不獲批,最多只可批出24萬澳元(約148萬港元)貸款,令其大失預算。

事主因與B公司理論不果,向消委會投訴並要求取消合約首筆訂金,惟B公司曾一度採取拖延政策,事主最後獲發展商退還部份訂金,不需要再作跟進。

馬先生在本港C公司舉辦的英國住宅樓花展銷會上,購買一個總售價為20萬英鎊(約217萬港元)的住宅單位及車位,並即場支付3萬港元「留位費」,半月後卻發現合約訂明的發展商公司名稱,與預留表格及樓書上列出的不符。另外,職員在展銷會上指出,發展商每年會收取300英鎊(約3,260港元)作為地租,但合約註明費用只適用於首10年,其後每10年會按比例增加。

馬先生要求C公司代為澄清有關疑問,並更正合約,遭發展商不接納,事主決定不簽約,但要求取回「留位費」不果,遂向消委會求助。C公司指預留表格已清楚列明「留位費」不可退還,且重申是代英國發展商收取留位費」,退款與否最終由發展商決定;而發展商以獨立項目公司持有個別發展地盤、屬相當普遍的做法。

由於調停不成功,消委會建議事主諮詢法律意見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他表示考慮向香港海關投訴C公司的營商手法。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有投訴人花上400萬元在美國購買兩個物業出租,由當地物業管理公司協助「收租」,惟3年內投訴人從未成功收取任何回報,更於租客遷出後,發現該公司有管理不善之處,遂向消委會投訴。

她提醒,置業是一項重大及長遠投資,建議消費者宜先了解物業發展商、建築商及代理公司的背景資料,並認識物業所在地的物業買賣政策;在落實購買時細閱「留位費」條款及退款安排等。購買樓花者更應定期實地視察物業興建進度及周邊配套狀況,並與物業代理管理公司及發展商保持緊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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