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無將內地法律強加任何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2/23 13:49

最後更新: 2018/02/23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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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房局局長陳帆(左)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右)今早出席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早召開第二次會議,多名議員不滿今早才收到開會文件,致未有足夠時間閱讀及消化文件。專業議政莫乃光指,議員只有不足個半小時消化文件,批評政府做法不當;實政圓桌田北辰亦稱即使於助理協助下也未能完全消化文件。

運房局局長陳帆承認昨晚才將有關文件交予立法會,並就此致歉,又指有關法律問題相當廣泛,需時間仔細回應,承諾政府日後會盡力盡快向議員提交文件,讓議員有充足時間參閱。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會上表示立法會通過草案,才能保障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依法順利落實,又指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相關決定,是根據內地法律,包括國家憲法而作出,在內地法制下有關決定屬於法律。

她表示,草案如獲立法會通過,就會成為香港法律一部份,如有人就草案問題提出法律程序,香港法院應該有權就司法管轄權的問題作出決定,但具體仍要視乎事件的性質。

鄭若驊強調,高鐵一地兩檢安排不會違反《基本法》第18、19及22條,西九龍總站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對象主要是高鐵乘客而非全香港人,市民可選擇是否乘搭高鐵進入內地口岸區,合作安排沒有將內地法律強制施加於任何人。

公民黨議員郭榮鏗質疑是否只要有關法律並非施加於所有市民身上,就沒有違反《基本法》第18條。民主黨議員涂謹申亦質疑政府根據哪條《基本法》條文,將香港某個地方剔走。

鄭若驊稱有關提問屬非常虛構的問題,不能簡單說「是」或「不是」,強調一地兩檢安排是有實際需要,並經過香港和內地簽署合作協議;又認為議員誤解立法程序,所要求的並非是哪條條文落實一地兩檢,而是要檢視條例有無與《基本法》相牴觸。

她又以當年最低工資立法為例,指《基本法》無條文涉及最低工資立法,但政府需要有關政策,《基本法》給予香港高度自治,可處理民生事項;而政府推行政策經立法才可落實,正如一地兩檢,需要立法會議員通過法例才可落實。

另外,多個支持一地兩檢的團體會前於立法會外請願,要求民主派議員停止拉布,盡快完成一地兩檢本地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