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帥青:過早接觸電子產品 孩子不慬寫字?
發布時間: 2018/02/27 00:30
英國最新研究發現兒童若太早開始使用電子產品,可能導致手部肌肉弱化,連持筆寫字也有難度。今時今日難說罷用科技產品,但如何才算是善用科技?
英國衛生部轄下兒科醫生Sally Payne表示,時下兒童的握力及手部柔韌度不如10年前,常見兒童缺乏基本手部協調能力,連鉛筆也抓不住,歸根究底竟是科技作怪。學會用筆寫字的過程中需要鍛煉手指肌肉,過早使用電子產品如iPad等同剝削鍛練這些肌肉的機會。
學者屢屢強調過量使用電子產品可損害健康。香港理工大學早於2013年發現每天使用智能手機1至4小時的學生當中,逾半手指及手腕疼痛,更有約8成出現頸痛。衛生署去年發現13.1%的小學生平均每天上網時間多於3小時,強調過量使用可導致缺乏運動、影響睡眠,加劇痴肥及糖尿病風險,更可衍生多種脊椎及眼病。
港大醫學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更指,若長期無家長陪同使用,幼童專注力、執行能力等均可下降,更可能患上過度活躍症。美國兒科學會強調一歲半以前不應接觸電子產品,但生署去年調查顯示本地幼童開始玩智能電話的年齡中位數是12個月。
科技並非洪水猛獸,但連業界人士亦有限制自己孩子過早接觸,例如Twitter創辦人Evan Williams沒有為兒子購買iPad,科技公司Outcast Agency行政總裁Alex Constantinople 亦禁止其5歲兒子接觸電子產品。
台灣更在2015年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18歲或以下人士不可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產品,嚴重者則其父母或監護人會被檢控,最多罰五萬新台幣(約1.24萬港元)。
本港若要立法監管使用個人物品,想必爭議較大。即使如此,家長仍有指引參考以協助子女適量使用科技,例如中國衞計委呼籲家長勿讓孩子在兩歲以前接觸電子產品,2至6歲則每次使用不超過20分鐘。
坊間廣傳電子產品傷眼,英國眼科視光師學院表示其實不會造成永久性創傷,但長期盯住電子屏幕容易導致眼睛疲勞、乾燥等而加劇已有眼疾,正確使用已可自保,建議遵從「20-20-20」定律,即每看着屏幕20分鐘就應該遙望20英尺,並保持至少20秒。
家長因素不容忽視,市場調查公司Statista發現逾6成家長會在孩子面前使用智能手機、或給予他們手機讓他們保持安靜。美國密揭根大學直指此舉有甚多惡果,讓孩子對手機上癮為其首。說到底,教育孩子是個人責任,怎可輕易託付於「電子保姆」(iNanny)?
培養孩子正確用電子產品
- 年齡限制︰美國兒科學會認為,一歲半或以下兒童不應使用電子產品,2至5歲兒童每天使用時間不應超過一小時,5歲或以上則可在保證睡眠運動充足的前提下適量放寬
- 正確姿勢︰不要躺着或趴着使用電子產品,電子屏幕與眼睛應保持至少30厘米距離,每20至30分鐘遙望遠處或閉目養神,防止眼睛疲勞
- 注意光線︰英國視光師學院表示,在昏暗環境近距離看着電子屏幕,眼睛肌肉收緊,導致晶狀體變凸、瞳孔擴大等,增加眼壓,提高乾眼症及青光眼風險,應保證房間內光線充足
撰文 : 沈帥青